尽管监管高压,仍有部分个人通过场外交易(OTC)、境外平台等灰色方式参与交易。场外交易多依赖个人对个人(P2P)模式,通过境外平台的C2C通道,以支付宝、微信或银行转账完成人民币与泰达币(USDT)等虚拟货币的兑换,再进行币币交易。此类交易无正规监管,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,资金安全完全依赖交易双方信用,诈骗、卷款跑路、交易纠纷频发,且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洗钱、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。

通过境外交易所交易是另一常见灰色路径。部分用户借助翻墙工具访问币安、欧易(OKX)等境外平台,完成注册、实名认证后,通过P2P渠道用人民币买入虚拟货币,再开展现货、合约等交易。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,境外平台向境内用户提供服务属于非法行为,用户资产不受法律保护,账户冻结、资产被盗、平台关停等风险极高。同时,翻墙访问境外网站本身违反网络安全法,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

需要特别明确的是,单纯持有虚拟货币并不违法,我国法院判例普遍认可虚拟货币属于民法典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,但若涉及交易、支付、抵债等流通行为,则直接触碰法律红线。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极易滋生诈骗、传销、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,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,近年来相关刑事案件频发,参与者不仅可能面临财产损失,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、洗钱等罪名,承担刑事责任。
